各鎮(zhèn)(街道)黨(工)委和人民政府(辦事處),區(qū)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為貫徹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關于開展規(guī)范社會事務進校園為中小學教師減負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豫教組秘〔2024〕10號)精神,進一步完善中小學社會事務進校園準入標準,明確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的審批報備流程,結合我區(qū)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準入標準
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應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教學規(guī)律,符合學生身心特點,有利于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凡是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宣傳不良價值導向以及含有商業(yè)行為的活動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通過審批方式進入校園:
(一)法律法規(guī)或者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相關文件中有明確規(guī)定的。
(二)國家有關部委聯(lián)合教育部進行部署安排的。
(三)區(qū)委、區(qū)政府統(tǒng)一部署開展的文明、衛(wèi)生、綠色、宜居、旅游等活動和維護穩(wěn)定、掃黑除惡、防災減災、消防安全、防艾等重要專項工作,確需中小學教師參與的。
(四)特殊時期、緊急情況下,根據實際確需開展的。
二、審批報備
各單位要嚴控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總量,防止執(zhí)行過程中的形式主義和層層加碼增加教師負擔。審批報備程序如下:
(一)事項開展部門填寫《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審批報備表》,向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活動申請。
(二)教育行政部門認真研讀事項開展依據進行初審,對符合準入標準的申請事項,由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協(xié)商,報區(qū)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每年11月底前)
(三)區(qū)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對申請事項和實施方案進行充分論證,合理整合精簡、科學篩選各類進校園活動,嚴格控制進校園活動的總量和時長,對活動開展形式、頻次和安全風險等因素作出建議和審批決定。(每年12月底前)
(四)教育行政部門將年度白名單事項報上一級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進行備案。(次年1月底前)
(五)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審批備案情況,建立本級本年度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并向社會和學校公布。(次年春季學期開學前)
特殊時期、緊急情況下確需增加的事項可依程序臨時申請審批。
三、監(jiān)督管理
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實行白名單管理,并進行總量控制,未列入白名單的事項一律不得進校園。
事項開展部門需在事項開展前1個月,將工作方案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教育行政部門可依據工作實際提出整合建議,倡導進校園活動與學科教學、班團隊會、團隊日活動、專題教育、校園文化建設等學校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有機融合,嚴控活動范圍和時長。教育行政部門要公布舉報電話和郵箱,常態(tài)化規(guī)范社會事務進校園工作,加強過程監(jiān)督。對于未經審批自行安排實施,擅自改變活動內容、開展方式、開展范圍,干擾學校教育教學秩序,負面反映強烈的事項,可按要求終止活動并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責任。區(qū)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每年12月份對本年度進校園事項開展評估,對組織不力、效果不佳的事項予以暫停、整改、撤銷或清理。
附件:1. 社會事務進校園事項審批報備表.wps
(撰稿:陸錦濤 審核:王自強)